8. 生命中的取捨

【故事原文】

俗說:齊人有女,二人求之。東家子丑而富,西家子好而貧。

父母疑不能決,問其女,定所欲適:「難指斥言者,偏袒,令我知之。」

女便兩袒。怪問其故,云:「欲東家食,西家宿。」

《藝文類聚》卷四十引



【大意解釋】



傳說:齊國有個姑娘,兩家人同時來求親。東家兒子很有錢但很醜,西家兒子很窮但長得很俊。

姑娘的父母很難決定,就去問女兒,她心屬何郎。並且說:「如果妳不好意思說出口,妳想嫁東家就露左手臂,想嫁西家就露右手臂,用這樣的方法好讓我知道。」結果姑娘竟然伸出雙手臂!父母覺得奇怪,問女兒心意。她說:「我想在東家吃飯,睡在西家。」



【延伸寓意】



魚與熊掌,豈可兼得?人生就是這樣,不管你願不願意,你只能選你最想要的。生命中的取捨是必須的,不管再怎麼捨不得,一定要捨;該捨不捨,最後很可能不但保不住想要的,連自己原先擁有的也有可能失去。我們常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情況:擁有許多東西的人,往往還會貪得無饜,擁有的東西少的人卻往往懂得分給別人。

「缺憾」,永遠都是完美人生的一部份。成熟人生該學會取捨,取捨之際,心不貪戀,意無遺憾。就算是取捨錯誤,那又如何?終其一生,不曾做過後悔的事,到頭來還是很令人後悔的。

紐約聯合工業神學院實用神學教授雷恩賀.紐伯爾提供的禱詞:「請賜我沉靜,去承受我不能改變的事;請賜我勇氣。去改變我能改變的。請賜我智慧,去判斷兩者的區別。」取捨需要智慧,智慧從生命中的挫敗和痛苦經驗而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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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ju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